当前位置:首页 > 未命名 > 正文内容

庐江县汤池镇凤凰二期安置房工程招标

admin8个月前 (09-16)未命名496

  庐江县汤池镇凤凰二期安置房工程招标

  项目概况:庐江县汤池镇凤凰二期安置房工程,总建筑面积112545.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90405平方米,商业面积1948平方米,社区服务及管理用房面积7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546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50平方米,储藏室17813.48平方米,地下泵房面积332.3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道路等设施。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2)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为10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项目经理业绩: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欢迎大家点赞、评论、提问、转发!

  指定发布全国招标项目,招标预告的网络媒体。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13564686846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本站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0551cf.com/index.php/post/6669.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