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龙岗工业园大店拆迁
尊敬的领导,为了响应国家城镇化建设,九十年代出我们变卖了老家家宅,举家迁徙至合肥瑶海区龙岗开发区大店社区!所建房屋具有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户口也迁入至大店社区!2013年为了响应政府规划和建设,大店社区和龙岗镇政府也亲口答应我们和祖居户享受同样待遇!我们同意了拆迁!现在襄河家园分房在即!大店社区和龙岗开发区却出尔反尔,不承认当初所答应的条件!我们现在四代同堂,上有90岁奶奶无人敢租房给我们住,下有嗷嗷待哺的孩提,老家回不去,这边说我们是外来户,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请问政府的公信力何在?政府出尔反尔,岂不是让我们老百姓寒了心!难道我们平民老百姓讨回我们应得的权益就那么难嘛?望领导和政府能兑现当时所拆迁答应的权益!望领导能为我们平民老百姓做主!
网友:您好!5月3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龙岗开发区大店社区拆迁安置问题。瑶海区回复如下:依据《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合政【2018】4号)第八条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为:1、依法享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2、补偿房屋属于自有产权;3、公告时属于征地范围内常住户籍人口。针对您户情况,目前,龙岗开发区正按照相关政策开展资料收集、外调核查、资格审查等工作。如您有疑问,可向龙岗开发区(电线)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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